保障特色:

1. 補足強制險的不足

2. 保障多寡自行選擇:客戶可依需要選擇保險金額的高低及商品內容。

3. 在交通事故中,被保險車主所須負擔之賠償責任往往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賠償金額,而超過的部分就需要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來分擔賠償責任。

4. 保障較強制險多:像是對方工作損失,若僅投保強制險是沒有理賠的,但任意險卻會斟酌實際狀況,給予合理的給付。

5. 強制險未涵蓋財物損害的賠償。

6.保障自己車以外的人身體受傷害及財物損失(包括車子損傷)。

保障範圍: 什麼是第三人?

第一人:被保險車輛的駕駛人

第二人:被保險車輛車上乘客

第三人:第一人及第二人以外的人,通常指車外行人或自己車以外的車輛(包括其他車輛內的駕駛人及乘客)

◎第三人責任險   係指汽車發生意外事故時,致車外之第三人死亡、受傷或財物受損,被保險人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承保範圍分為下列二部份:

傷害責任險(體傷) 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體傷,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就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金額以外的部份,在保險金額內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財損責任險(財損) 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在保險金額內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大胖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